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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概念、作用及范文2018-10-22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为你解答 根据《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所提出的裁判文书改革重点和具体要求,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叙事清楚、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判决条文言简意赅、无懈可击,树立司法权威,实现民事审判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但是实践中的一些民事裁判文书,并不符合最高法院要求,或多或少地出现一些问题,笔者拟针对一些实际具体的问题进行点滴归纳,以就教于各位同仁。 一、民事裁判文书中出现的瑕疵 (一)有些裁判文书未反映案件受理的时间及庭前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的概况。裁判文书是对整个民事诉讼的归纳和总结,不管是当事人或是案外人看了裁判文书,都应当看懂整个诉讼活动情况。从立案时间可以知道案件审理的时间限期,了解审判效率的高低。如婚姻案件开庭之前要对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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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非婚生子女应由哪一方抚养2018-10-22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为你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当然前面所说的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是指正常情况下的同居关系,当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其他异性同居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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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如何承担2018-10-22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为你解答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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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另一方有外遇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2018-10-22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为你解答 咨询:我和我女友相识已有五年多,当时是在大学毕业期间认识的,后来我们都参加了工作,并于去年春节举行了结婚典礼。对外别人都知道我们是夫妻,只是还没来得及办结婚登记。最近她老是上网到很晚,我意识到她与网上一网友交往茂密。我就和她吵,她现一生气就到她同事处住,最近听说她和一男子在一起,上下班都是男子接送,可能在一起同居。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太大,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回复:你们之间系同居关系,不能要求损害赔偿,因为损害赔偿是针对夫妻关系中一方与婚外第三方同居情形,而不是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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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抚养费与探望权2018-10-22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为您解答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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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咨询的法律探讨2018-10-22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为你解答 婚前由父母出首期购房 有我与父亲名 婚后共同还贷款 3年半 并提前还了4万 另有15万存款与股票 并与人开一小店有稳定收入 但都不在我掌握中但我知道银行帐号和股票帐号 现在离婚法院会怎么判我要提供什么 婚前对方曾给2万用于结婚费用及装修购置家具家电房产按现值还是按购买值计算,是首付部分是婚前财产还是全部是 贷款只是共同债务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你好,就你婚前该房屋的首付部分是你个人财产,你保管好相关的凭证。贷款部分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如果15万元是婚后的积蓄,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它产生的收益也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的,那么就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但是收益部分是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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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何要求?2018-10-22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为您解答协议离婚有何要求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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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有哪两种2018-10-22
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和协议。 协议离婚必须到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而诉讼离婚由法院受理。 协议离婚前提条件是双方对离婚达成协议,并且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有了一致的意见。如果以上三个基本要点有一点双方有分歧,就必要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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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承的财产与不可继承的财产2018-10-22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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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房子出售是否要缴税2018-08-23
海淀律师事务所 南昌市民李女士: 我与爱人199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1992年办了产权证,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去年12月份,我离了婚,房子归我所有,并已在房管局办了产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