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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五证是什么?

日期:2018-11-09 浏览次数:0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解答:
 
“五证”包括:
 
(1)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4)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5)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扩展资料
 
一般情况下,“五证”的取得顺序是: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它严格限定土地使用范围、边界和占地面积;其次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它限定本规划地块上所建建筑物的功能类别;第三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它决定房屋是否拥有产权;最后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拥有此证的房屋才能合法买卖。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6、“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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