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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如何进行保释?

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0

生活中当我们严重触犯法律的时候就会被刑事拘留,这个时候我们人生自由就会被严重强制,当我们被拘留后,都也会想早日进行恢复人生自由,那么对于刑事拘留最长是多少天呢?刑事拘留时间期限是多久呢?

下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带您了解关于刑事拘留时间期限最长是多久?那么拘留有哪些特点呢?

1、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2、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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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4、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5、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按照《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和《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治安拘留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

不过,拘留只是刑事案件处理的开始,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一年之间。也有可能变为取保候审。

拘留期限到了,也有可能会被延长拘留,拘留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拘留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刑拘的时候也是可以保释的,办理刑拘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那么,刑拘保释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拘留时间期限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有亲人、朋友被刑事拘留需要律师进行取保或者协助处理,可以联系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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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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