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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视角丨微信骂人一时爽,违法拘留悔终生

日期:2023-11-17 浏览次数:0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交媒体软件也越来越多,微信更是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聊天还是支付,都会用到微信。除此之外,工作群、社区群、搭子群等群聊也越来越多,群聊的人多了难免会发生口角之争。

那么,在微信群辱骂他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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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每个人都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项权利,是指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而辱骂他人显然构成了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那么,微信上骂人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1

轻微违法行为


首先,骂人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情节不严重,没有侵犯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那只属于道德范畴,不涉及法律问题。


但如果多次侮辱他人或已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则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2022年,刘某在微信上对他人进行辱骂,连续发送近两百条低俗下流的信息并在共同的微信群聊里“艾特”辱骂。在发送完辱骂信息后,刘某将自己的聊天记录删除,以掩盖证据。然而,受害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并未删除,保留了这些辱骂的证据。


受害者以这些辱骂的聊天记录为证据,向警方报案。警方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因此对此案进行了立案。通过技术手段,警方锁定了刘某的位置,并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信凯律师事务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在此提醒各位,网络冲浪需谨慎,莫要一言不合就骂人。


2

严重违法行为


在刑事中,立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那社交媒体上恶意辱骂他人会立案吗?

情节严重的辱骂行为会涉嫌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信凯律师事务所

信凯律师提醒您,在网络上冲浪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虽然社交媒体软件是虚拟空间,但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现在社交媒体提供了很多便利,提供了更多抒发情感的表达渠道,但畅所欲言不是为所欲为,要遵守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


祸从口出,谨言慎行,近年来因为在社交媒体软件上侮辱、辱骂他人而受到处罚者大有人在,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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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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