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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视角|纯真年华,普法“童”行
日期:2022-06-02 浏览次数:0亲爱的小孩
从你呱呱坠地起
你就拥有了很多人的爱
父母爱你 毫无保留
亲人爱你 不求回报

而且,你还拥有我们呐
律师不仅保护“大朋友”
更加重视保护小朋友
我们会用法律
为你筑牢健康成长的屏障
帮助你甄别成长路上的陷阱
庄严的徽章和律师袍
永远都会是你坚强的依靠
和庇荫的港湾
生活中,
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
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又应该如何处理呢?
请跟随信凯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
魏颖律师的视角
一起来看看吧~
1.网络世界
未成年人可以开通网络直播吗?
魏律师:当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时候,是不能开通网络直播的,即便孩子已年满十六周岁,也不得擅自开通。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平台须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消费?
魏律师:的确如此,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熊孩子”打赏主播能否追回?
魏律师: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8岁以上孩子给主播送大额礼物,法定代理人不同意则无效。父母有权向平台和主播追回打赏的金额。
2.校园生活篇
学校如何杜绝校园欺凌的情况发生?
魏律师: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人身安全篇
未成年时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吗?
魏律师: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年幼时遭到性侵,18岁后仍可提起诉讼并得到保护。

魏颖律师
商事兼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
魏颖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市第十九中学法治副校长,国家心理咨询师。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法治中国60分》特邀嘉宾。
魏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法律理论水平深厚、逻辑思维严谨,诉讼经验丰富,承办各类仲裁和诉讼案件数百件,具有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
专业领域:房地产交易|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律顾问
永葆童真
心怀梦想
祝你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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