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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女儿可继承吗?

日期:2019-04-24 浏览次数:0

土地权作为国家非常重视领土而且生活中人们土地纠纷很多的一项问题,那么土地权有哪些法律相关问题呢?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有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两种,而我国目前正全面对农村的土地进行确权,那么土地确权女儿有没有继承权的?下面由信凯律师事务所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土地确权女儿可继承吗?

信凯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取得的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的,而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订立遗嘱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土地确权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取得的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的,而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订立遗嘱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是有继承权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信凯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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