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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后的女儿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吗?

日期:2019-03-19 浏览次数:0

有句话老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意思是女儿出嫁后与娘家人从亲人变成了客人,那么,出嫁后的女儿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吗?小编通过北京律师在线咨询找到了答案。

【小编问法】

有一对夫妇,家住北京市密云区某村,育有一儿一女,儿女长大成人后,各自结婚组建自己的家庭。多年后老人去世,留下一处房屋,被儿子拆后重改了新房,女儿得知后要分父母生前留下的房屋,会得到法律上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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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析法】

1、农村宅基地非遗产,但是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由于农村土地除了依法属于国有的外,大部分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非公民私产,不能继承。但是,农民在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私产,依法可以继承。

2、原房屋已经拆除,已经无法继承。根据小编的描述,北京律师在线表示,父母遗留遗产是父母在世时所建的房屋,而在父母过世后儿子将原房屋拆除,也就是说,遗产房屋已经随着拆除行为而灭失,不能再进行继承。但是,法院可以依法确认儿子、女儿应继承的份额。

3、未征得其余继承人同意,部分继承人翻建的房屋,应视为共同财产。由于原房屋属于共同继承的房屋,对于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共有人协商一致。本案中,儿子无证据证明其翻建行为征得了女儿的同意,亦无证据证明女儿放弃权利,因此,翻建后的房屋,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小编从北京律师在线咨询处了解到出嫁的女儿也可以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屋后,觉得这个信息对女性朋友来说大有帮助,为此,信凯律师事务所小编写下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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