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相关推荐
咨询推荐
非法经营罪的主体要件
日期:2016-06-28 浏览次数:0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上一篇: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
下一篇:非法经营罪的相关法规
推荐阅读
- 【信凯视角】离婚约定将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债权人的权益如何保护?2024-05-06
- 【信凯视角】邯郸初中生杀人案,法律应当优先保护作为受害者的未成年人2024-03-28
- 信凯视角丨合同违约金十大常见法律问题解析2024-03-28
- 信凯视角丨“私造浮桥案”再审改判:彰显法、理、情的统一2024-01-03
- 信凯视角丨从严惩治私募基金犯罪!“两高”最新发声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