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相关推荐
咨询推荐
TAG标签
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0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比较:
1、发起设立比较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设立程序较为简单,社会影响性小,像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都可以选择发起设立。
2、募集设立程序较为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性,稳定性较差,因此往往只适用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篇:法律顾问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下一篇:什么是公司设立协议?
推荐阅读
- 信凯案例丨公交急刹致乘客骨折,谁的责任?吕巧歌律师精准破局获合理赔偿!2026-01-07
- 信凯案例丨公交急刹致乘客骨折,谁的责任?吕巧歌律师精准破局获合理赔偿!2025-10-24
- 信凯视角丨穿警服直播带货?流量狂欢下的法律红线不容触碰2025-10-09
- 信凯快讯丨刘兴盛律师在北京市律协京律学苑作《法律援助刑事案件中律师的辩护实务》专题讲座2025-09-04
- 信凯党建丨党员观《南京照相馆》有感2025-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