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新闻 > > 正文

律师推荐

  • 沙云翠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北京电台《京城大律师》栏目专聘律师,海淀区律协权保委委员,海淀区律协老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老律师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 傅应俊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信凯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管理、法学双重学士学位,曾担任数十家大中型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咨询推荐

信凯案例丨自己手写内容也属“格式条款”?刘婕妤、王一凡律师成功维权,追回损失

日期:2025-09-22 浏览次数:0

在消费维权领域,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时有发生,部分商家往往利用书面协议中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信凯律所刘婕妤、王一凡律师代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推翻书面协议中“扣除35%手续费”的不当条款,为当事人全额追回课程费用及资金占用损失。

01案情简介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2024年,卢某与甲公司陆续签订4份《健身服务合同》,购买私教课程,累计支付费用3.2万元。后因个人原因需退费,双方协商过程中,甲公司以“扣除手续费走流程,内部审核通过后退全款”为由,要求卢某在《退款申请表》及《合同纠纷退款协议》中手写“本人同意扣除35%手续费”。但签订协议后,甲公司故意拖延退款,卢某多次催要无果。

为维护自身权益,他决定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于是来到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02律师介入

信凯律师

刘婕妤、王一凡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对案情与证据进行全面梳理。他们细致整理了4份《健身服务合同》、3份付款凭证、《退款申请表》《合同纠纷退款协议》等书面材料,尤其是卢某的录音证据。律师团队反复聆听录音内容,精准提取其中关键信息——甲公司明确表示“扣除手续费仅为形式,实际全额退款”,且确认此前课程为赠课,并将录音文件整理成文字后交给法院,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中,甲公司依据书面协议主张扣除35%手续费及已上课费用,刘婕妤、王一凡律师当庭出示录音证据,指出书面协议中“扣除手续费”并非卢某真实意愿,而是甲公司利用卢某急于退费的心理设置的陷阱,同时强调甲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已上课费用应扣除,有力反驳了甲公司的抗辩。

03判决结果

经过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审理,判决:甲公司退还卢某课程费并给付资金占用损失。

信凯律师事务所

信凯律师事务所


04律师点评

律师事务所

在消费过程中,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应做到:注重证据保存:在消费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合同签订、变更、履行及协商等环节,消费者应注意保存各类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包括录音、聊天记录等)。本案中,录音证据成为推翻不当书面条款的关键,充分体现了证据的重要性。警惕“霸王条款”:当商家的口头承诺与书面条款不一致时,消费者需保持警惕,切勿轻易签署包含不利条款的文件。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急于解决问题而陷入商家设置的陷阱。合理主张权益:在主张赔偿或资金占用费时,应依据法律规定合理提出请求,避免因请求过高而无法得到全部支持。

刘婕妤律师

刘婕妤律师,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湖北工程学院法学学士,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研究方向聚焦于民商法领域,深入研习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拥有系统化的部门法知识体系。执业以来,始终秉持 “以客户体验为核心” 的服务理念,擅长通过类案检索与大数据分析精准把握司法裁判趋势,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精于撰写法律意见书、诉讼策略分析及非讼专项报告等专业文书,以高效清晰的法律分析与定制化服务方案,为客户业务开展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专业领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王一凡律师

王一凡律师,北京信凯(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经担任某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擅长公司商务、房地产等领域,曾为股份制银行、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以及专项、诉讼等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相关经验。承办大量诉讼和非诉案件,办理过程细致严谨,既能从宏观上把握案件及法律事务整体框架,又能从细节着手,把握各个环节,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专业领域:房地产|建筑工程|公司商务


声明

本分享文章的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若按照本文内容或观点作出的任何行为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本文章、图片如有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相关权利人友情提醒,我们将及时删除。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400-0505-911( 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有品质的服务!)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