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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案例丨自己手写内容也属“格式条款”?刘婕妤、王一凡律师成功维权,追回损失
日期:2025-09-22 浏览次数:0在消费维权领域,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时有发生,部分商家往往利用书面协议中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信凯律所刘婕妤、王一凡律师代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推翻书面协议中“扣除35%手续费”的不当条款,为当事人全额追回课程费用及资金占用损失。
01案情简介

2024年,卢某与甲公司陆续签订4份《健身服务合同》,购买私教课程,累计支付费用3.2万元。后因个人原因需退费,双方协商过程中,甲公司以“扣除手续费走流程,内部审核通过后退全款”为由,要求卢某在《退款申请表》及《合同纠纷退款协议》中手写“本人同意扣除35%手续费”。但签订协议后,甲公司故意拖延退款,卢某多次催要无果。
为维护自身权益,他决定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于是来到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02律师介入

刘婕妤、王一凡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对案情与证据进行全面梳理。他们细致整理了4份《健身服务合同》、3份付款凭证、《退款申请表》《合同纠纷退款协议》等书面材料,尤其是卢某的录音证据。律师团队反复聆听录音内容,精准提取其中关键信息——甲公司明确表示“扣除手续费仅为形式,实际全额退款”,且确认此前课程为赠课,并将录音文件整理成文字后交给法院,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中,甲公司依据书面协议主张扣除35%手续费及已上课费用,刘婕妤、王一凡律师当庭出示录音证据,指出书面协议中“扣除手续费”并非卢某真实意愿,而是甲公司利用卢某急于退费的心理设置的陷阱,同时强调甲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已上课费用应扣除,有力反驳了甲公司的抗辩。
03判决结果
经过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审理,判决:甲公司退还卢某课程费并给付资金占用损失。


04律师点评

在消费过程中,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应做到:注重证据保存:在消费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合同签订、变更、履行及协商等环节,消费者应注意保存各类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包括录音、聊天记录等)。本案中,录音证据成为推翻不当书面条款的关键,充分体现了证据的重要性。警惕“霸王条款”:当商家的口头承诺与书面条款不一致时,消费者需保持警惕,切勿轻易签署包含不利条款的文件。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急于解决问题而陷入商家设置的陷阱。合理主张权益:在主张赔偿或资金占用费时,应依据法律规定合理提出请求,避免因请求过高而无法得到全部支持。

刘婕妤律师,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湖北工程学院法学学士,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研究方向聚焦于民商法领域,深入研习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拥有系统化的部门法知识体系。执业以来,始终秉持 “以客户体验为核心” 的服务理念,擅长通过类案检索与大数据分析精准把握司法裁判趋势,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精于撰写法律意见书、诉讼策略分析及非讼专项报告等专业文书,以高效清晰的法律分析与定制化服务方案,为客户业务开展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专业领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王一凡律师,北京信凯(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经担任某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擅长公司商务、房地产等领域,曾为股份制银行、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以及专项、诉讼等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相关经验。承办大量诉讼和非诉案件,办理过程细致严谨,既能从宏观上把握案件及法律事务整体框架,又能从细节着手,把握各个环节,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专业领域:房地产|建筑工程|公司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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