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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案例丨最高院:行政机关应当遵守自己作出的承诺

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0

征地补偿款拖欠20多年,政府承诺不兑现,村民该如何维权?近期,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任根江律师代理一起征地补偿案件,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1案情简介

征地拆迁

1992年,广东省某村庄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了一份《征用土地协议书》。根据协议,村里的土地将被征收,相应的各项土地补偿费共计24万元。然而,事情并未就此顺利发展。1997年,政府将征用的土地转让给了某投资公司,可土地却并未被实际投入使用,因此政府号召村民继续在这片土地上进行耕种。《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签订后,村里一直未收到征地补偿费,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直到2005年,政府相关部门作出了《关于处理拖欠征地款遗留问题承诺书》,其中明确承诺,在建设项目使用村里土地时,将结算征地款;倘若征地价格出现变化,政府会采取支持该村公益事业的方式补足征地差价;并且在未结清征地款之前,不得使用该土地。本以为事情有了转机,可没想到2017年,该投资公司在这片被征用的土地上建起了围墙,导致村民无法继续耕种,土地被实际占用。但此时,无论是政府还是投资公司,都拒绝向村里支付征地补偿款,无奈之下,村里提起诉讼,要求按照2017年土地使用时的标准支付征地补偿款。但一审二审法院仅依据1992年签订征地协议时的标准判决支持补偿款,仅仅24万余元,与承诺的145万余元相差甚远。

02律师介入

信凯律师事务所

面对这样的结果,村里毅然决定申请再审,于是委托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任根江律师代理本案的再审诉讼。任律师深入分析本案,认为核心问题在于政府的书面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对政府产生约束力,这涉及到了政府的公信力。同时,由于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还涉及到是否适用民法方面法律规范的问题。围绕这两个关键问题,任律师调取了原审法院关于本案的所有档案材料,仔细梳理案件脉络;亲自前往涉案土地的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土地现状;并认真听取了村里群众的意见,真切感受村民的诉求。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精心起草了再审申请书,代表村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诉讼程序。经过最高院听证程序,最终最高院决定提审本案。

03判决结果

经过最高院的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应当遵守自己作出的承诺,一审、二审仍然按照1992年的标准判决征地补偿款,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违反了行政机关作出的承诺,应予纠正,认定再审的理由成立。最终最高院撤销了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支持了村里的再审请求,征地补偿款按照用地时的最新标准支付,由24万余元改判为145万余元。这一结果,不仅为村民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信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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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律师点评

政府承诺的法律效力不容忽视。政府所做承诺属于行政行为,依法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在面对政府征地补偿纠纷时,应保持冷静并采取以下合理步骤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务必妥善保存与征地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征地协议书、政府承诺函件、土地权属证明等,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其次,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以书面形式记录每次沟通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内容,争取友好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或遵循信访程序理性表达诉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复议,要求对征地补偿事项进行重新审查。

任根江

任根江律师,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民事诉讼委副主任,第四届海淀区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研究会委员。从事法律诉讼业务十余年,代理了各种类型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屋买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诉讼、继承诉讼、交通事故、各类民事侵权诉讼、劳动争议等,同时也代理了行政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从大量的诉讼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诉讼技巧。擅长建设工程和合同纠纷领域的诉讼业务,执业期间代理了该领域内的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常年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提供各方面的法律服务,为公司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业务领域:建筑工程合同|房产交易|合同纠纷|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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