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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却打不赢官司,可能是犯了这些错!
日期:2020-10-15 浏览次数:0打官司有理就该胜,没理就该输,是这样吗?
事情没那么简单!
什么叫有理?怎么证明有理?
如果自认有理却还是输了官司,你可能是犯了以下这些错误:
自作聪明
遇到纠纷之后,当事人在报纸、电视、网络上收集一些法律信息,有的还买很多法律书籍看,研究一段时间后便认为自己把法律搞懂了,信心十足地下场打官司,将本可打赢的官司输的一塌糊涂。
可悲的是,这些当事人到最后还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输的官司,甚至将自己的败诉迁怒于法官。
永远只说自己想说的
打官司,不是只说自己说的和爱说的话,而是要说能让法官得到有利于己方信息的、对方不想听到且无法反驳的话。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坚持“一吐为快”,有时不仅无法为自己争取有利因素,甚至可能暴露于己不利事实,反而为对方帮了忙。
还有些当事人在法庭上只顾诉说情绪,把庭审现场当成了吵架和拉家常的场合,没能清晰明了的诉说纠纷情况和己方诉求,让官司变成一团乱麻。
用生活经验代替法律逻辑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两码事,生活是相对自由的,充满各种人情往来。但打官司就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之下的各种规则和程序,有时规则和程序的错误会导致己方主张的一切不被认可,官司一败涂地。
同时,法律的逻辑严谨而严肃,法庭上的表述要直接而准确,用证据说话,不能像日常生活中一样随意随性,放着现成的证据不用,通篇都是想当然,这样是非常容易败诉的。
到处咨询律师
有些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后,到处咨询律师,而且这种咨询往往是免费的。他们咨询了众多律师,自以为这样就掌握了诉讼的技巧,其实不然。
打官司作为一个复杂而精密的整体流程,真正成熟的律师不会也无法将其中要点全部宣之于口,娴熟诉讼的技术永远只会在他的实际行动中而不是口头。
把希望寄托在关系上
有些人迷信所谓的“关系”,遇到纠纷不讲法律、不看证据,一味寻求“关系”帮助。实际上所谓的关系并不能实际改变打官司双方的优劣势地位,最多只是个顺水人情。
当你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官司被动到要输的境地时,关系救不了你。真正能够帮助你取证、制定诉讼策略的是律师,帮你把手中的“理”化成实际利益的是律师,依据双方提供的事实给出公正裁决的人是法官,“关系”在这其中无法做出实质性影响。
更有甚者,在家人被拘留后不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反而相信一些“凭关系捞人”的说法,不仅耽误了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还可能承担被诈骗钱财的风险。
不肯花钱请律师
有人认为花钱请律师没用,有人只愿意用很少的钱请律师,这都属于无法正确认识律师的劳动价值。
律师行业对专业性要求非常高,实际工作中还有更加细化的专业划分,如专精于刑事辩护的律师、深耕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在婚姻家事方面颇有建树的律师、在征地拆迁领域积累了多年经验的律师……等等等等,业务的专精程度、经验和技巧的提升,都是需要律师付出众多时间和金钱去积累的。
花钱请律师打官司,如同花钱请大夫治病,实质是为律师的能力和经验付费,能力出众、技巧娴熟的律师自然收费不菲,但他提供的法律服务价值自然也物有所值。
找律师是为了让律师证明自己观点正确
不少当事人找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的建议,不是为了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而是为了找一个律师来赞同自己的观点,找一个专业人士来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如何的正确。
这类当事人其实并不明白自己打官司的真正诉求是什么,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还是为了争取实际的权益。这种找律师的做法对争取自身权益没有丝毫帮助。
不信仰法律
不信仰法律的人,从来打不赢官司。你要法律给你一个结论,你就要信仰它,主动去学习去使用它。如同信徒要求得佛的保佑,至少先去拜佛。
盲目信仰法律
盲目地信仰法律,但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没有付出相应的实际行动,依照法律的规则、程序做出相应的举动,只一味等待法律给予自己公平正义,忽视了法律需要通过程序才能实现公平正义。
另外程序实施过程中充满专业技巧,忽视专业技巧就是轻视程序,轻视程序就是对法律盲目信仰,盲目信仰法律就可能导致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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