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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日期:2019-11-29 浏览次数:0很多客户把法律尽职调查当作是例行公事,做尽职调查纯粹是因为项目的决策流程中需要这个环节。而大部分律师则把尽职调查当作一个工具,照着模板出个报告就完事儿,甚至认为这是初入职场的律师干的事,重复性很强,意义不大,但真的如此吗?尽职调查不仅是法律上的事,同时也是商业上的事,律师把尽职调查做好做到位,不只是用更好的模板完成报告就可以了,更需要考量尽职调查的商业因素。
尽职调查的范围已经涉及财务尽职,要求律师穷尽现有的尽调工具或手段来查验、发现问题,现在“尽职”的含义还应包含明确的调查范围。有一个明显的趋势,法律尽职调查与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与边界越来越模糊。
尽职调查前应先了解项目交易每一个项目的核心都是商业问题,是为一定的商业目的服务的,所以尽职调查具有法律和商业的双重属性。套用市面上的模板确实能够掌握一些基础的尽调框架,但是如果不了解项目的交易逻辑,如本次交易是债权类投资还是股权类投资、交易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安排、实现交易的流程和要点到底是什么等等,那么尽职调查仅仅是套用模板做的一次全面体检,无法触及商业实质。
尽职调查是帮客户实现交易目的委托方在决定与交易对方正式开展商业合作前,处于信息的盲区,想知道对方有没有说实话,有哪些信息隐瞒了,还想通过律师了解此项交易是否安全等等。但律师仅仅进行核查和验证是不够的,客户想知道的是如何才能更安稳地促成交易。
律师通过尽调,帮助客户更好地设计交易结构、设置增信措施、选择未来退出路径,还可以利用信息帮助客户在商业谈判中砍价,向交易对方提出诸多碍于情面不便提及的话题或要求等,这才是尽调的重点。
交易结构的本质其实是资源的流转。律师通过尽调得到的信息,可帮助委托人在资产、资金、人力、商业资源等方面进行资源重组,以协助设计出一个更为双方所接受的项目交易模式,使双方的商业效益得到最大化。
尽职调查是律师发现根本问题的入口对于律师来说,尽职调查是诸多非诉业务的流量入口。通过尽职调查能够为客户创造更多商业价值,也就是体现律师商业价值差异的地方。
六大要点
1.历史责任问题。
我们常常会发现,有一些创始人和几位朋友设立公司,结果做不下去了,就把核心的东西带走,然后重新设立公司。但这后面还有一堆烂摊子,实际上对新公司是有风险的。所以要看创始人历史上有没有一些遗留问题,还要看与现有公司的同事相处的如何,评估历史是否会重演。
2.关联交易。
最主要的是同业竞争,创始人在设立公司的时候,他不能再通过亲朋好友另设一家公司与这家公司做同样的事情,绝对不行。如果有关联交易,也一定要以一个合理价格进行,要在融资文件中作出约定。
3.股权历史变更。
如果公司在境内上市,必须保证股权结构清晰,历史上任何一次股权变更都是有效的,如果无效可能影响未来上市。按照中国现在的法律,一旦这家公司有国有成分参与,公司做任何的股权转让必须要做评估。很多公司有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来回倒腾,工商局可能也不问,问题就在于将来上市很麻烦。
4.团队持股。
我们国家在员工期权方面的立法非常滞后,在公司法里,非上市公司没有提及员工期权,只能依赖于合同法相关规定。一家科技型或轻资产公司最核心的资产一般是公司的知识产权和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一定要在公司里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或期权。
5.知识产权转让。
知识产权一定要保护好,尤其是科技公司,我们一定要求知识产权要在公司名下。有很多公司的知识产权都在创始人个人名下或被其他人抢注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关注公司的域名、商标还有一些核心的知识产权。
6.税务。
很多公司的股东今天这么折腾,明天那么折腾,但是股权转让从来没有交税的,但是将来未来上市的时候,会查大股东的历次的股权交易是否交税。所以如果没有交税的话,将来上税是问题。
尽职调查虽然是一件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事,但是其背后的商业价值需要律师不断地去理解、挖掘,在这个过程中拓宽自己的领域,不断得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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