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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存在法律漏洞的合同 信凯律师教你如何撤销
日期:2019-03-18 浏览次数:0生活中,你是否遭遇过这样事情,签订合同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仔细审查合同,让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从而损失经济。尤其是小商贩,在谋求发展时,加盟某一品牌,签订霸王条款,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血本无归,小李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自从大学生创业的口号被提出来后,很多高校的学生在毕业后纷纷加入了创业大潮之中,小李就是其中的一员。
小李在上大学期间,脑子比较灵活,思维活跃,又是学生会负责人,经常拉一些赞助,在学校举办活动,同时还不忘在学生之间,出售考研资料。
或许学生期间,练就了小李的社交能力,2015年6月毕业之后,当同学们选择进公司为别人打工时,小李萌生一个想法,加盟国内某一知名教育机构,针对考研的学生,开个培训机构。
小李通过网上渠道,获取了A教育机构的加盟资格,并签订了一份加盟合同。由于小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又是刚出校门的年轻人,社会经验毕竟有限,签订合同时,对方承诺协助帮其寻找店面,存在法律漏洞,并未注意到,就向业务员交了三万元加盟费,并签订了加盟合同。
合同签订后,A教育机构的业务员只是发几个寻找店面的信息,刚开始,小李按照业务员发的店面信息,寻找了几家没有谈成,就觉得A教育机构并不靠谱,要求撤销合同。
A教育机构称合同签订三天之内可以退还费用,解除合同,而小李的合同已经签订二十天了,按照合同规定不能退还费用,解除合同。
【律师介入】
小李觉得A教育机构合同模糊不清,存在问题,就找到了信凯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何健,何健律师了解案情之后,通过小李提供合同信息,找到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十一条: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按照小李的陈述,A教育机构与小李签订加盟合同时,并未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已经违法法律行为,特向海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小李与A教育机构签订的加盟合同,并退还加盟费三万元。
海淀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审核查明,A教育机构转让合同存在法律漏洞,依法判决解除该经营加盟合同,退回小李加盟费三万元。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当信凯律师事务所的何健律师帮助小李打赢了官司,成功要回了三万元加盟费后,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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