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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立下多份遗嘱,去世后哪份遗嘱算数?

日期:2019-03-22 浏览次数:0

北京遗产律师咨询热线接到一个当事人的电话,母亲生前立下两份遗嘱,哪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信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将当事人的问题整理出来交由胡正权律师。

【问题整理】

王老太早年丧偶,一个人拉扯两儿一女长大成人,儿女都结婚后,王老太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小儿子在老婆的授意下,缠着王老太去公证处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指定小儿子一个人继承自己身后的所有财产。

后来因和小儿媳关系不睦,老人一气之下搬到女儿家居住,看着女儿对自己孝敬有加,王老太就又亲笔书写一份新的遗嘱,指定女儿为自己身后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后来,王老太生病过世,兄妹俩各持一份遗嘱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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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北京遗产律师胡正权律师解答了当事人的问题。胡正权律师称,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本案中,由于王老太为女儿书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王老太的遗产应该由儿子一个人继承。

【律师简介】

胡正权,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曾在部队服役多年,并任团职。在部队转业后,进入某上市公司任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合同法及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专项培训师。

2012年胡正权律师从某上市公司离职后,加入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专职律师。胡正权律师凭借着广阔的人脉,和专业经验积累,办理了大量民商和刑事辩护案件,胡正权律师积累了独到的办案经验,代理了大量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在北京遗产律师中,小有名气。

前不久,也有一位当事人通过北京遗产律师咨询找到了胡正权律师,胡正权律师了解案情后,帮助当事人做遗嘱见证,并获得好评,详情可登陆信凯律师事务所官网查询。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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