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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无女方姓名,夫妻离婚房产是否有女方一半?
日期:2019-12-20 浏览次数:0现代社会离婚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离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对于房产证无女方名字离婚时是否可以分给女方呢?
下面信凯律师关于房产证无女方姓名,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为您进行解析:
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时能分一半?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主要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自己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包括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包括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时报警并就医,造成了证据的灭失。
4、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许多婚姻纠纷不一定需要对簿公堂才能解决,通过亲友的介入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有时也能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
5、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全部备份。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证无女方姓名在夫妻离婚时,是否会给女方进行房产的分割相关问题,如果您也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或者委托我们律师为您处理相关法律案件,我们专业律师最大化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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