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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时效计算
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0
劳动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指劳动诉讼时效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起计算。但是,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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