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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合法吗
日期:2016-07-06 浏览次数:0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加名后的婚前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的时候会因出资等方面的原因而不均等分割。
一、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出资关系应写清。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最好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份额等相关事宜。
二、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彭松明律师解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三、婚前财产加名后如何取消?
本人婚前房,在孩子一岁时被妻子,无理要求增名,现在准备离婚,请问可否要求取消妻子名字,
1、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过户后没有特定的理由不能要求取消过户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情形,你可以考虑适用该规定提起诉讼撤销赠与。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加名后的婚前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的时候会因出资等方面的原因而不均等分割。
一、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出资关系应写清。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最好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份额等相关事宜。
二、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彭松明律师解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三、婚前财产加名后如何取消?
本人婚前房,在孩子一岁时被妻子,无理要求增名,现在准备离婚,请问可否要求取消妻子名字,
1、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过户后没有特定的理由不能要求取消过户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情形,你可以考虑适用该规定提起诉讼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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