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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电子封条“现身”长沙,有效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

日期:2020-01-16 浏览次数:0

近日,湖南长沙芙蓉区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与从前的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可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破坏封条时,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照片及时传至执行法官手机上。在“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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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封条”的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可以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全天候监控。这一将现代技术充分运用到司法实践中的探索与尝试,无疑能够对老赖产生威慑作用,进而强力提升执行权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相比传统的纸质封条而言,“电子封条”优势明显:

一是特别醒目。

“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超大,警示作用震撼。在“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有警报功能。

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从而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胜诉当事人的诉求及合法权益尽快实现,法律赋予了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权力,如可依法对存款实施冻结、划扣,对动产实施扣押,对不动产实施查封。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先行对相关财产实施控制,避免让胜诉的判决无法执行,沦为一纸空文。

现实中,对不动产的查封一般为“活封”,即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可以居住,但不得出卖。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环节后,如果被执行人依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则需要对所查封的房产腾空后进行处置。此时,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些被执行人极度不配合,采取撕毁封条、让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对抗执行工作。

因而,当张贴纸质封条进行查封时,由于封条极易被撕毁且难以找到肇事者,导致被查封的房产处于“失控”状态,不易处置,进而影响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如果判决成为一纸空文,胜诉方无疑会对司法裁判所承载的公平正义产生怀疑。而能够轻易“赖账”的被执行人则会从耍赖行为中获利,进而更加蔑视现行法律。

在现行技术下,完全可以采取“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这一“电子封条”技术。一方面可做到对被查封房屋有效“锁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另一方面能够对破坏封条者进行抓拍取证,从而采取下一步的惩戒措施。

新技术的应用以及强制措施的支撑,将让“电子封条”像高悬的利刃那样时刻产生威慑效应,进而让老赖认识到耍赖没有出路。随着更多技术融入到司法实践和司法应用中,司法机关对新技术的及时接纳和广泛应用,完美结合的“司法+技术”无疑能够极大地压缩违法失信者的活动空间,让司法权威得以强力维护,让胜诉者的权益不落空。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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