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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几大“职业病”,你中招了吗?

日期:2019-08-16 浏览次数:0

听说法律人看待问题有着独特的见解,总是能够一针见血指出问题的症候,所以经常被人称之为“神见解”。

如果有人经常这样评价你的见解,那是件好事啊!说明你学法学的够深入,慢慢染上了只有法律人才能看得懂的职业病。

法律人的职业病细细数来还真不少,如“疯狂分析他人综合症”、“完美主义强迫症”……一起来看看是否戳中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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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疯狂分析他人综合症

地铁上,看到别人打瞌睡,分析:昨晚肯定是熬夜了,从衣着、妆容来看,不像是去酒吧夜店混的,还带着本子准备路上看,一看就是最近有考试,没准就是应付马上到来的司法考试!看到情侣吵架的表情,分析:女生一看就是在说气话,根本就不想分手。男生一看就是在说谎,一直抿嘴唇,眼神不坚定,说话逻辑也不对,看来她女朋友猜的没错,他肯定有出轨嫌疑。

2、法条援引强迫症

刑庭某A君去看望孕妇,与孕妇及其家人闲谈,说到明星出轨话题,孕妇剽悍地说:“如果我老公出轨,我就砍死他。”某A君立刻不由自主地开始背诵起刑法第49条:“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一屋子亲属都沉默了,孕妇的丈夫冷汗淋漓。他继续阐述道:“不适用死刑当然也包括死缓,所以至多判到无期徒刑而已。”

3、逻辑分析症

民一庭某C君陪老婆逛商场,柜台打折做活动,价签上写着“每100购200”。老婆看中一件衣服,标价998元,某C君掏出500,说2块钱不用找了。导购小姐说不满5个200所以要付598。某C君疑惑至极:“不是100购200么,500不是就可以购1000么?”导购小姐说:“先生你理解错了,100购200的意思就是满200减100。”某C君立刻开始跟导购小姐探讨起逻辑问题来,“100购200和满200减100怎么能是一个意思呢?这两个表述的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还把比较法、文义分析法、推理法都用上了。老婆好容易把他拉走,他愤怒地说道:“这不是虚假广告吗?我最讨厌逛商场了,一点逻辑都不讲!”

4、犯罪构成臆想症

临床表现为看见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脑补分析一番,哪怕走在路上看到有人被车撞倒,都要默默地分析一遍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然后分析:“没有构成重伤以上后果,客观方面不具备呀……”然后发现撞倒行人的是辆自行车,再次分析:“犯罪工具也不是很符合嘛……”

5、真相依赖症

临床表现为对事实真相的重度洁癖,极度痛恨谣言,听到传谣就怒不可遏,并对一切保持怀疑和审慎态度。他们的口头禅是:“你听谁说的”、“有证据证明吗”、“形成证据锁链了吗”,哪怕你只是在告诉他某个娱乐明星的八卦。他们最爱看到的两句话是“本院经审理查明下列事实”以及“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佐证。”

6、普法失控症

临床表现为利用一切机会普及法律常识,讲解热点案件的法理,试图让所有人都可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他们常常在各种场合跟或生或熟的人们普法。在火车上说:“你坐了别人的座位属于不当得利,但你同时也看管了别人遗忘的行李构成无因管理……”在饭圈论坛里说:“明星吸毒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行政拘留,不是刑事逮捕,不存在你们所说的通知律师的问题,所以从程序上来说是正确的……”

法律人的职业病,其实是将工作中的严谨思路带到了生活中,不仅时刻监督你要严谨守法、还能无时无刻为你传递法律知识,更关键的是,生活中有一位这样的法律朋友真的很有趣,不是吗?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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