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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上班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日期:2022-03-14 浏览次数:0
工厂在生活中也是随处可见,而且它独特的工作环境要求需要很多基础简单的劳动工人,因此很多人会选择从事工厂的工作。那么在厂里上班要签劳动合同吗?很多人可能会忽略这一点,接下来就由信凯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仔细的讲解。    

  1、在厂里上班,会与工厂建立劳动关系。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合同的,工厂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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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只要工人与工厂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那么就必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工厂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信凯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厂里上班要签劳动合同吗的相关内容。合同是法律认可的依据,也是发生纠纷时很好的解决武器。另外我国相关法律是充分考虑劳动者利益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来信凯律师事务所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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