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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运输毒品
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0所谓运输毒品,是指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将毒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毒品的数量多少,实际到达目的地与否,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所谓制造毒品,是指利用毒品原料进行加工、提炼、配制毒品的行为。包括从毒品原植物中提炼毒品,对毒品的精炼、加工、配制,以及用化学方法合成毒品等;
(4) 犯罪的主体,除一般主体外,在特定条件下、贩卖毒品罪和制造毒品罪还可以由单位构成;
(5)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运输或制造。否则,不构成本罪;
(6) 贩卖毒品除了主观上具有故意之外,还应当具有牟利的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如单纯为了本人或亲友吸食而购买毒品的,则不构成本罪;
认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应注意: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走私毒品罪与该罪的界限;划清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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