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咨询推荐
-
-
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2018-11-28
北京律师事务所信凯律师为您解答: 特殊侵权纠纷包括以下种情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
-
如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2018-11-28
北京律师事务所信凯律师为您解答: 具体要看是哪方面侵权,例如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
-
-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2018-11-28
北京律师事务所信凯律师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
-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2018-11-28
北京律师事务所信凯律师为您解答: 1、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
-
-
劳动仲裁文书有哪几种送达方式2018-11-23
北京律师事务所信凯律师为您解答 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以下内容供参考: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
-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2018-11-23
北京律师事务所信凯律师为您解答 和公司产生劳动争议,走劳动仲裁要好,区别: 1.定义不同:劳动监察在履职上以日常巡查、主动监察、专项监察、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劳动仲裁则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开展,一般不开展主动调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