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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涉外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

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0
 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涉外离婚诉讼讼,法律规定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护照进行公证和认证。  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公证和认证材料一定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来翻译。  涉外离婚案法院管辖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涉外离婚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涉外离婚的诉讼时间:  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  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  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  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涉外诉讼离婚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全部的注意事项,要完全说清楚,要写一本书才能说完。  实际上涉外离婚与国内离婚诉讼大同小异,区别基本上在代理手续,证据标准、事实叙述、涉外司法协助方面有不同。  建议:  1、先把基本事实与法院与律师沟通一下,然后找到焦点,针对特定目标采取特别的处理。  2、案件虽然涉外,但不一定就比国内诉讼案件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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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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