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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委托中国律师怎么操作
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0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商,签订代理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涉外离婚诉讼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涉外离婚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涉外离婚律师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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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你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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