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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百姓利益,捍卫百姓尊严”,陈振霞律师获当事人锦旗感谢
日期:2019-04-29 浏览次数:106近日,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的陈振霞律师,帮助当事人维权成功,获得一面书写““维护百姓利益,捍卫百姓尊严”,的锦旗,赢得律师同仁们的一致好评。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27日中午11时31分,原告张某与委托人李某在双方居住的友谊社区胡同发生了碰撞。根据双方提交的事发时监控录像显示:事发时胡同内道路狭窄,二人发生碰撞处的道路两侧各有一扇相对的防盗门均向道路处打开,通行空间狭小;李某骑电动车通过张某家防盗门时,张某恰好走出,张某走出时微侧身面朝向李某前行的方向,未能查看道路两侧情况,李某电动车右侧从左后方与张某左侧相碰。
原告认为当时李某撞到她腰部、腹部、腿部等部位,导致她腿部、脚面外伤。她当时怀孕5个多月,到医院检查后,经诊断胎儿因颅骨变形死亡,只能住院实施引产手术。李某应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万7千余元。
李某认为张某胎儿死亡并不是他导致的,因为当时张某与他相撞只是碰了一下脚,并且张某当时说没事。次日李某再次询问张某要不要去医院检查,其称没有不舒服,不用检查。张某在孕期一直有高血压、白细胞等血项高于正常值、子宫肌瘤、宫颈积液、甲状腺微粒体抗体高于正常值、血清铁高于正常值以及前期先兆流产等症状,不能排除上述一种或多种因素导致胎儿死亡。而且当时张某家胡同两边门均朝外开,挡住了部分路和行人视线,张某从屋内出来不查看路面状况,其自身也有过错,并且当时李某看到门开着时已经减速行驶了,尽到了注意义务。

【律师介入】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陈振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原被告住所地询问原被告邻居当时情况,详细询问委托人当时情况和其与张某在碰撞后的交流细节,在跟委托人以及原被告邻居详细交流后,陈律师敏锐意识到张某本身身体就不适合怀孕,同时张某怀孕期间身体一直不好,胎儿的死亡与李某关系不大。
意识到这点,陈律师立即前往张某单位和住院的医院求证,通过多次调查,最终得到了医生的诊断意见,同时陈律师也上网搜集有关案例参考,并最终将所有证据材料结合发表了代理意见,认为张某怀孕时体重较高,且其在孕期一直有高血压、白细胞等血项高于正常值、子宫肌瘤、宫腔积液、甲状腺微粒抗体高于正常值、血清铁高于正常值以及前期先兆流产等症状,不能排除上述一种或多种因素导致胎儿死亡。
医生诊断意见也说明,胎儿死亡有可能是损伤、中毒等外部原因导致的,不能确定是由委托人行为导致的。被答辩人胎儿死亡与委托人行为没有法律上因果关系。
经过多次开庭,并与对方代理律师经过激烈辩论,陈律师的答辩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认定委托人对于张某损害没有过错,只需根据公平分担原则少量分担损失,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为委托人避免了大量财产损失。委托人李某为了感谢陈律师,特意于结案后送来锦旗上书“维护百姓利益,捍卫百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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