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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继承公证应该如何办理?
日期:2019-09-24 浏览次数:0对于遗产如何进行合理的继承?遗产公证是如何办理的?去哪里办理?相信很多人在进行遗产公证都会有这些疑问,其实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接下来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遗产继承公证应该怎么办理?去哪里办理的遗产继承相关法律知识:
一、北京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具体如下:
1. 不涉及房产、车辆、土地的,继承公证在继承人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办理。
2. 如果是涉及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准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应当到财产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办理。另外,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已经发布通知,取消了继承中强制公证的规定,所以继承人可以选择先办理公证再继承,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继承。总而言之,要根据具体继承的财产内容来确定北京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
二、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国外提供的死亡证明应经过公证、认证;
(3)遗产状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6)其他有关材料。如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宣告死亡的判决等。
3、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审查内容和应注意的问题。公证机关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除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规定办理外,还要参照与继承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被继承人的情况;
(2)遗产的范围、数量,有无放弃继承权的人等;
(3)应适用哪国的法律。
4、公证处审查后,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继承的意思表示真实,遗产真实,继承关系合法的,应当区分情况,按法定程序出具公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的问题,信凯律师所事务所专业律师建议您,若是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信凯律师事务所在、房产继承、遗产继承、遗嘱见证、代位继承、转继承、婚姻继承、法定继承、拆迁房屋继承等领域拥有较强的业务优势。尤其在民商法领域,实行诉讼与非诉并举,高效务实地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解决民商法律纠纷数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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