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

问答 > > 正文

律师推荐

  • 沙云翠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北京电台《京城大律师》栏目专聘律师,海淀区律协权保委委员,海淀区律协老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老律师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 傅应俊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信凯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管理、法学双重学士学位,曾担任数十家大中型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咨询推荐

TAG标签

老人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日期:2020-09-02 浏览次数:0

当父母年老的时候,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是可以起诉的,如果赡养纠纷中,被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那么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呢?接下来在线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

在线律师咨询服务

一、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二、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法律规定给原告选择管辖法院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多子女老人提出赡养诉讼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为老年人在自已所住地法院提起赡养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避免了某些法院因赡养诉讼审理出现困难怕麻烦而“推管辖”的情况,极大地方便与支持了老年人的赡养诉讼,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

三、赡养起诉书的正文怎么写

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公民个人时,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先列写原告的姓名及其基本情况。如果原告有代理人的,紧接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列写代理人时,应写明是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还是指定代理人,列写完原告及其代理人后,再写被告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有数人时,应依次写出,以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大小排列,即享受权利大的原告和应尽义务多的被告分别先列写,然后按顺序排列。基本情况写法相同。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可在该当事人基本情况下,另起一行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

以上就是信凯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赡养费纠纷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子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或者被告住所地不再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400-0505-911( 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有品质的服务!)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