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

企业法律顾问 > > 正文

律师推荐

  • 沙云翠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北京电台《京城大律师》栏目专聘律师,海淀区律协权保委委员,海淀区律协老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老律师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 傅应俊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信凯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管理、法学双重学士学位,曾担任数十家大中型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咨询推荐

TAG标签

P2P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日期:2019-04-01 浏览次数:0

P2P公司想要合法有效的退出网贷行业,在清算过程中应当遵循解散清算制度,这样才能督促公司相关义务主体依照法定程序、严格的履行清算义务,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P2P公司想清算需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呢?下面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将为您详细讲述。

一、 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 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2)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3) 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信凯律师事务所 P2P企业清算

二、 P2P 高管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有以下三点: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五、内部责任分清

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P2P公司想清算并非一件易事,最好找个律师事务所介入,这样才能保障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平稳退出,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到您!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400-0505-911( 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有品质的服务!)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