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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丨离婚孩子抚养费要给多少

日期:2021-04-02 浏览次数:0

 夫妻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给抚养费吗?离婚孩子抚养费要给多少?信凯律师事务所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以上就是信凯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的"离婚孩子抚养费要给多少"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如果您还有其他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其他的问题,请咨询信凯网站专业的律师,我们将会为您解决疑难问题。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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