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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胡正权律师成功取保并辩护成功缓刑

日期:2020-06-22 浏览次数:0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某公司名义,称投资该公司收购某某项目,可获得高额年化收益,且承诺保本付息,使用其他被告人名下多家公司进行担保,与多人签订《借款协议》、《担保函》的方式,非法募集资金8900余万元人民币。李某于2018年1月17日被羁押,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律师办案及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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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正权律师担任李某的辩护人,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阅卷,了解了案件事实经过后,按罪轻辩护,建议适用缓刑的思路。

在本案中,主观和客观证据均证明,李某与常某签订了多份《借款协议》、《担保函》,吸收数额近200万元,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李某也承认这些事实,但胡正权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会见时,详细问了李某,每笔《借款协议》、《担保函》签订的过程,发现其中有两笔,是李某跟着主管一道去的,但谈签活动都是主管完成的,只是落款处由李某签的名,另外,李某有几十万的业务提成,也在总监处,并未领取,且案发前,李某说让总监把提成退给了常某。李某说的这些事实,主管和总监的口供里均未承认,客户常某也否认,且审计报告里也证明是李某与常某签订的所有《借款协议》、《担保函》。

审查起诉阶段,胡正权律师多次就李某说的事实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建议李某的涉案数额应扣除主管谈签的那两笔数额,但检察官也苦于没有证据,没有采信胡正权律师的意见。在李某羁押近6个月后,案件移到了检察院公诉科,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胡正权律师建议李某就其本人谈签的涉案数额认罪认罚,同时胡正权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说明李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及李某家境贫寒,愿意力所能及的退赔,后李某家卖了几只山羊,凑了3万元,退赔到朝阳公安分局提供的账户。

经过胡正权律师的努力,李某在检察院阶段成功的获得了取保。在庭审阶段,胡正权律师充分抓住了律师发问环节,把准备好的发问提纲,环环相扣,终于逼得主管和总监当庭承认了李某说的,有两笔是主管谈签的,且李某的确与总监说过把他的业务提成退还给常某。同时提出李某具有坦白情节,是从犯、初犯、偶犯,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未获取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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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胡正权律师的有力发问和辩护,最后法庭采纳了信凯律师事务所胡正权律师的所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本案亮点:

1、 会见时,不放过案件事实的蛛丝马迹

本案正因为如此,才发现李某涉案数额并不是审计报告确定的数额。

2、 敢于与办案机关坚持法理

本案,李某入职时间相对不长,通过正常应聘入职涉案公司的,应是误入歧途,其主观恶性小。

3、擅于与办案机关沟通协调

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充分沟通,并设法打了感情牌,卖了几只山羊,退赔了3万元,博得了检察官的同情,在案卷移送法院前,成功获得了取保。

4、充分抓住庭审律师发问环节

本案正因为胡正权律师成功的抓住了发问。

环节,才逼的其他共犯当庭承认了对李某有利的卷宗中没有的事实,从而减少了李某的涉案数额,为李某获得缓刑赢得了关键一步。

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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