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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贪污未经处理如何累积数额2016-07-06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笔者认为对于多次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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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贪污才构成犯罪?2016-07-06
一、基本概念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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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贪污犯罪可终身监禁2016-07-06
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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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类贪污犯罪共犯认定2016-07-06
在拆迁类犯罪案件中,被拆迁村民虽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如果其与拆迁工作人员具有密切的犯意联络,且主要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行为,采取了共同侵吞、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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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2016-07-06
(一)贪污与挪用公款区别: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司法实践,可采取如下情形来予以认定: 1、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