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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归属及增值部分如何处理?

日期:2020-05-12 浏览次数:75

很多夫妻在结婚都会选择购买房子,或全款、或按揭,对于这些房产在婚后增值部分如果夫妻离婚了,增值部分房产如何分割处理呢?

接下来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夫妻离婚增值房产归属及增值部分如何处理?

信凯律师事务所

一、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

1、若你们在婚前有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比如:婚前财产公证等),从其约定。

2、如果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没有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房屋增值如何处理

1、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2、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增值分割、归属等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纠纷等等法律问题,一定小心处理,必要时及时联系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及其利益。

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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