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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若干问题探析

日期:2018-08-15 浏览次数:0

  党和国家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出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已全面展开,但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对重组功能的盲然,乃至不良动机、利益格局的影响,立法滞后和缺少完善规范的操作程序等原因,企业重组实务的许多问题,都值得探讨。

  一、要从企业重组的功能上全面认识企业重组的意义,走出企业重组的认识误区,破除计划经济形成的旧的思想观念和格局。

  目前,推进企业重组并不轻松。作为政府,对企业重组虽然也讲重组的意义,但主要是从讲政治的角度作为政治任务来推进和完成。作为企业主管部门,主要是基于行政压力来做企业重组工作。对重组的直接主体企业来讲,往往是法定代表人消极,职工也不大愿意,而重组实务的具体工作,却要这些不愿干的人来干,如果不从根本上对症下药解决这些问题,结构大调整,机制大转换,盘活国有资产,带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战略部署将会落空。从企业重组涉及的众多职工来看,主要是固有观念未改变,认为企业重组将砸掉其全民职工的“铁饭碗”,以后没有领先不是把自己同企业的生死捆在一起,仍想吃国家的大锅饭,好象自己是政府的职工,而不是企业职工,所以当其切身利益受到影响时,往往是找政府,自然形成了当前政府头痛的社会稳定问题。解决途径一是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二是破除职工的身份等级观念,引入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和风险机遇意识,强化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只有自己才是救世主的市场观念。对重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而言,主要是认识误区和利益影响。在认识上,为数众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重组的功能认识不足,一谈企业重组,就是要甩掉多少包袱,冲销多少债务,而对企业重组优化各种资源要素结构,盘活资产,并以此契机加速企业改组、改造,进而有效促进政企分开,使之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市场经济主体,从而获取更大的效益和更广更远的发展机会的功能看不到,更看不到企业重组本身也是更省时、更便捷、更能快速出成效的“借船出海”商业行为。从利益角度看,企业重组改制,将使这些企业法定代表人丧失对企业分立、合并、终止,利润、工资、资金分配方案,副职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决策权。特别是中小企业实行承包、租赁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以来,企业的厂长(经理)的权力不断扩大,这种缺乏内部监督和约束的扩大的权力,使一部分厂长(经理)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好处,必然改制要遭到其抵制。对企业管理者唯有提高其素质,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只能淘汰,否则,企业重组后也会出现换汤不换药。对企业主管部门而言,主要是利益格局的影响。目前,主管部门对所属中小型企业还把握着厂长(经理)的任免权、审计监督权、技改立项审批权等,如果企业重组改制成为无主管部门企业,从隶属关系上脱了钩,则到企业占便宜的路也就堵死了,企业不不必再向原主管部门交纳管理费。因此,主管部门自然不愿企业重组改制。简政放权,不简政就不可能放权,只靠引导宣传,去解决实实在在的利益关系,去革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是不现实的。从政府管理现状看,管理就是收费,各种收费多如牛毛,几乎没有管理不收费的,因此,收取管理费也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情,建议改企业主管为行业主管,取消企业主管部门,强化税收,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取管理费,并加强对管理者的审计、监察,确保廉洁、公正。为企业重组和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对政府而言,主要是加强企业重组的宣传、领导和监督。我们认为企业重组本是市场经济行为,应适用经济杠杆和法制原则。企业重组也必然牵涉众多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政府宏观控制和直辖市。当前,我国企业重组主要在理顺产权关系,调整资本与资产、资产与负债结构,通过产权重组达到财务结构调整的目的,健全企业的经营风险机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市场激烈竞争,企业重组也将经常化、市场化和自觉化,并且并非为了改善产权结构或财务结构,而是适应市场竞争、企业发展的正常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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