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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0
北京律师事务所信凯律师为您解答:
 
具体要看是哪方面侵权,例如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然而目前,据相关统计显示,司法实践中采用“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方法确定赔偿额的微乎其微,采用许可费合理倍数的也是很少,绝大多数专利侵权案件都是使用酌定赔偿来确定赔偿额的。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中的酌定赔偿是指,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因素并在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范围酌情予以确定赔偿额的制度。
  当然,有损害就应该有救济,虽然原告未能举证实际损失、侵权获利、不存在或是专利许可合同或是许可使用费不合理时,法官将运用自由裁量权对损害赔偿额确定,法官在酌定赔偿额案件中自由裁量的基础是原告提供其损失的间接证据。
  法院依法酌定赔偿额时,需要依据案件的相关事实。法院在具体案件中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被侵权专利的类型,发明和实用新型因比外观设计有更高的技术含量,因此法院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损害赔偿要高于外观设计专利;
  (2)涉案专利的创造性,专利权人开发专利的投入;
  (3)被控侵权产品的市场价值;
  (4)侵权人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涉及范围、侵权情节、手段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5)权利人在进行侵权诉讼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咨询费等。
  综上,对于专利侵权案件,依据具体案件的相关事实,原告在提出诉讼主张请求法院酌定赔偿时,结合法院通常考量的因素,需要尽可能提供索赔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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