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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企业良性退出如何操作?
日期:2019-04-08 浏览次数:0自从2018年网贷平台出现问题后,很多P2P企业选择良性退出网贷行业,各地监管部门相继出台政策,做好引导工作,那么P2P企业良性退出怎么操作,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市场行情,做了以下退出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 启动报备及接受指导
拟退出网贷机构原则上应于报备当日停止发布新标。同时,网贷机构应于签订退出承诺书3日内,同时开立或指定两个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其中一个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接收清收回款资金和兑付符合优先本金支付条件的对应债权;另一个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提取兑付准备金。如监管部门要求对专用账户实行共管的,应从其规定。
二、 清退组成立
拟退出网贷机构在向监管部门报备后,应在7日内成立清退组。清退组原则上应由网贷机构代表3名和至少1名专业中介机构代表组成,成立后由网贷机构出具任职证明。
网贷机构代表的人选应当是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且应经合计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书面授权。专业中介机构代表中,会计师事务所是必备机构。
根据需要网贷机构还可聘请律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结构。如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加入清退组的,网贷机构应接纳相关专业中介机构进入请退组。
清退组成立3日内,应将网贷机构基本情况、网贷业务情况和清退组成立情况如实报送区金融工作部门备案,并配合相关部门提取、复制平台数据库等数据资料。
三、退出通知及债权申报
清退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出借人通知网贷机构良性退出的决议。网贷机构应采取合适的通知方式,做到及时全面送达相关出借人,保障出借人的知情权,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APP、客服电话或电子邮件等适当方式和渠道向全体出借人通知。
网贷机构应于退出通知送达当日关闭平台出借人开户、充值、投标等功能,仅保留登录、查询、还款及提现等功能持续运行。如平台存在补贴、奖励、红包或虚拟币商城功能的,应停止一切发放、提取和商城功能。
看了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制定的方案后,您是否知道篇P2P企业良性退出的操作步骤了呢?如果您对上述内容想更进一步了解,欢迎到信凯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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