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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血缘关系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日期:2022-03-18 浏览次数:0

【案件缘由】

单身的张女士收养了养子小张。多年后,小张不幸病逝,留下了妻子小吴和女儿月月。在月月5岁那年,张女士也因为交通事故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与现金十多万元,但是没有设立遗嘱。张女士的父母早已不在人世,但是除了养孙女月月外,她还有一个弟弟张先生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张先生和月月都有继承权

大家都知道,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且继承是有先后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于张女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已经不在了,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剩下了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那么,继承人只有张先生这一位吗?

没有赡养义务可以代位继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四、五款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小张是张女士的养子,与张女士有拟制的血亲关系在。小张虽然不在了,但是他的亲生女儿月月可以代位继承奶奶张女士的遗产,但是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另外,由于月月还没有成年,所以母亲小吴有代管权,直到月月成年为止。

【信凯普法】

1.代位继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辈分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果其享有的是

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2.代位继承人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代位继承人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少分的比例可以在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判定。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1)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3)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


以上便是信凯律所小编为您整理关于“无血缘关系是否可以代位继承?”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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