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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律师咨询:遗嘱书写的正确方式

日期:2019-03-08 浏览次数:0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很多人在晚年时会对自己的财产进行预先分配。由于子女多,担心分配不均会影响亲情,甚至影响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的积极性,大多数老人选择写遗嘱的方式来对自己去世后的财产进行分割。然而写遗嘱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但夙愿未达成,还有可能让子女们走上法庭打官司。那么,如何正确的书写遗嘱呢,小编特意向北京遗产律师咨询了以下几点内容。

小编问一:什么样的遗嘱会被法院认定成无效遗嘱呢?

北京遗产律师答: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遗嘱形式上有瑕疵

遗嘱如果没有签名或日期,即使是死者生前亲笔所写,依然无效。

2、 表达不规范

遗嘱使用大量生活用语,或不符合语法,或表达过于隐晦,其法律效力难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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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分无权处分的财产

遗嘱人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是无效的。

3、 并非遗嘱人亲笔书写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否则无效。

5、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属于无效遗嘱;伪造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6、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

立遗嘱人干涉其配偶或者子女的婚姻自由,以此作为继承遗产的条件;没有为法定继承人中无生活来源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留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

小编问二、遗嘱究竟如何订立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北京遗产律师答: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小编问三、遗嘱的有效条件

北京遗产律师答: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订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这几种情况,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看了上面小编向北京遗产律师咨询了三大问题后,您是否学会如何书写遗嘱了呢?如果您还不知道遗嘱如何正确的话,欢迎来信凯律师事务所请教律师。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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