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 业主维权 > > 正文

律师推荐

  • 沙云翠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北京电台《京城大律师》栏目专聘律师,海淀区律协权保委委员,海淀区律协老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老律师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 傅应俊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信凯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管理、法学双重学士学位,曾担任数十家大中型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咨询推荐

TAG标签

业主可以因物业管理公司侵权而拒交物业管理费吗

日期:2018-08-20 浏览次数:0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

  物业管理公司侵权与交付物业管理费其实是两种法律关系,不可混作一谈。物业管理公司侵害业主的权利,对业主带来不利的影响,这种行为所应承担的义务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而业主交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而产生的,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在这里并不适用。

  从合同法角度说,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基于合法的事由对抗相对方请求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必须以合同义务为基础,只有在对方没有履行该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合同一方当事人才可以援引合同以对抗相对方请求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如果对方未尽义务并非基于该合同产生,则不能援引作为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依据。业主依据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侵权事由而拒绝交付物业管理费的行为构成对物业管理合同的违反,是一种违约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履行义务,交纳物业管理费。如业主继续违约,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例如诉讼),要求业主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的侵权,业主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解决: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要求,请求物业管理公司尽快排除妨碍。物业管理公司如果继续侵权的话,业主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并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400-0505-911( 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有品质的服务!)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