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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人有直接赡养或抚养的权利与义务吗?

日期:2018-08-17 浏览次数:0
【案情简介】
 
近日,位于海淀区的信凯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张老太因为儿子与媳妇离婚,将孙子抚养长大,并为其买了一套住房。不料孙子成家之后,竟然不愿意赡养老人,无奈之下,张老太找到了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的赵林律师,要求通过法院起诉孙子,归还买房时花的费用90万元。
 
张老太夫妻原有农村住宅一套,儿子儿媳离婚后,孙子顾某某跟随其母生活,张老太夫妻为挽回孙子,将农村住宅变卖,并将房款90余万元给孙子在城里买了房,后跟随孙子一同在城里居住生活。今年年初张老太老伴儿顾某去世,张老太和孙子关系日益紧张,孙子要求张老太搬离目前居住房屋,于是张老太委托北京律师事务所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

法庭上,张老太表示当时给孙子房款是为了让其为他们老夫妻在城里买房,直到老伴儿去世她才发现目前居住的房子产权是孙子顾某某。顾某某认为当时爷爷奶奶是因为无人赡养要求跟随其一同生活,自己这些年照顾她们老夫妻俩也有付出,房款是爷爷奶奶赠与给他的,不同意返还。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顾某某归还原告80万元;原告搬离目前居住的房屋。案件虽然顺利结案,但法官仍担心今后张老太的生活,张老太夫妻当年因为将房款给孙子的行为和自己的子女关系也很紧张,现在又没有自己的房子,年纪也大了,今后跟随谁生活,由谁照顾都是问题。

【温馨提示】
 
父母有扶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严格意义上讲孙子女没有直接赡养祖父母的义务,张老太夫妻在当年处理财产时不顾子女的反对将房款全部给了孙子并自愿跟随孙子生活,也没有签订相关写协议,导致纠纷发生时权益难以保障,今后的养老也成问题。
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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