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12月,是一家由业内资深律师联合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德洲律所秉持“专业化、规范化、团队化、品牌化”的办所理念,打造了一支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均过硬的律师团队, 团队中多位律师担任有德州市仲裁委仲裁员、法学会会员等职。
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是德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单位、省金融监管局民间投融资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探索推进借贷行业诉前调解程序。2014年12月,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
陈永东律师,1991年毕业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大学,1995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1997年执业至今,现任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陈永东律师办案严谨、思维细密、性格中正沉稳,多年来深受委托人信赖。陈永东律师在民商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和非诉讼等业务领域均积累了丰厚的经验,曾成功代理青岛德泰源石油化学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郓城广盛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德州瑞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委托,被当地多家媒体作为典范进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