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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追债过程中需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

日期:2020-03-25 浏览次数:0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债务问题,当作为一个债权人去追债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

下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债权人追债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信凯律师事务所

一、债权人追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诉讼时效问题。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3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债权人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百分之三十六(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36%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二、债权人应该如何运用法律追讨欠款?

若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如果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要收集以下证据: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传真、电报、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关于债权人追债的相关法律问题为您介绍到这里,债权人在追债过程中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合理追债,如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及时联系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从而为自己保障合法权益。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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