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

重大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 正文

律师推荐

  • 沙云翠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北京电台《京城大律师》栏目专聘律师,海淀区律协权保委委员,海淀区律协老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老律师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 傅应俊

    信凯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1349735

    信凯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管理、法学双重学士学位,曾担任数十家大中型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

    了解详情 在线咨询

咨询推荐

TAG标签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日期:2020-07-16 浏览次数:0

在生活中出现意外是在所难免的事情,每天都会有很多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等等的突如其来的问事件,对于一些意外死亡,会涉及到死亡赔偿金,作为家属的也是比较关注的。

那么什么是死亡赔偿金呢?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接下来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

信凯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是指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呢?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并不在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之内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从《继承法》及其《意见》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括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之内。

二、死亡赔偿金也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

首先,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

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

其次,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

遗产必须是公民依法可以拥有的财产和有合法根据取得的财产。而公民只有在自己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加害人支付死亡赔偿金时,该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是通过亲自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该款项的所有权;

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之后才由加害人支付的,该公民无法将其作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进行使用,也无法对该费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公民不能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合法财产所有权,否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三,公民在生前无法处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任何公民都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第四,若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则有悖于立法上设立死亡赔偿金的目的。

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的是《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两种人,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有悖于立法上设立死亡赔偿金的目的。

公民的遗产不包含公民在人身损害事故中死亡时事故责任者支付的死亡赔偿金,而且人身损害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者在死者死亡后,按照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所以按照《继承法》及其《意见》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但是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

以上就是关于死亡赔偿金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果还有关于此类相关问题有任何不理解的情况,可以联系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相关的法律案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400-0505-911( 我将为您提供专业、有品质的服务!)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