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相关推荐
咨询推荐
TAG标签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应当如何处罚?
日期:2018-08-14 浏览次数:0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的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上一篇:挪用公款罪的处罚
下一篇:挪用公款公犯罪量刑标准
推荐阅读
- 2022-09-27信凯罗士杰律师做客北京电视台讲解“员工涉嫌违法,其个人行为如何界定,商家将如何担责”?
- 2022-06-23信凯视角|陈红年律师谈唐山打人案嫌疑人定罪量刑
- 2022-06-09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 2022-05-17男子去世,遗产房居然归民政局而不是亲舅舅,合理吗?
- 2022-04-27高利转贷罪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