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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六种新型非法集资手段

日期:2016-06-28 浏览次数:0

投资高科技净水设备、投资养老公寓……这些都可能成为非法集资手法花样翻新的“马甲”。昨日,商报记者从重庆市打非办了解到,我市将探索建立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清单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

 

  典型案例

 

  以投资直饮水工程为幌子非法集资被判刑

 

  打着投资净水设备研发生产、直饮水工程制造安装、养老托老、休闲娱乐的幌子,以年息20%-28%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公司12名法人、高管和业务骨干近期被南岸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

 

  据了解,2007年3月以来,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陈某伙同冯某、杨某等人以投资净水设备研发生产、直饮水工程制造安装、养老托老、休闲娱乐等名义,以年息20%-28%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与投资人签订《直饮水设备销售合同》、《直饮水设备租赁合同》,以投资时间1、2、3、5年按月返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涉及投资群众达2000余人。公诉机关认为,该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76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风险警示

 

  六种新型非法集资方式需警惕

 

  “市民要注意识别和认清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和伎俩。不法分子常常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虚假项目或订立馅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重庆市打非办人士分析说,为了骗取市民群众的信任,不法分子还会装点门面,或用合法外衣及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商报记者了解到,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券、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花样翻新的形式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种:

 

  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以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资。

 

  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投资,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是以“养老”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或字画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资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监管动向

 

  探索建立风险提示和联合惩戒制度

 

  重庆市政府定于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方案部署,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制度规范,创新工作方法,明确监管措施,严防监管真空。推动有关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经营异常、银行账户异动、发起人违法犯罪等信息实行有效监控预警、充分共享,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予以处置。探索建立风险提示、清单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公布涉嫌违规经营和非法集资的企业及高管人员、股东名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识别非法集资看清回报率很重要

 

  非法资金形式的多样化和手段不断出新,使得非法集资行为越来越难以为普通老百姓识别,根据近年媒体报道及专家支招,总结出以下一些基本识别办法:

 

  1.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2.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看是否阳光操作。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非法集资往往具有隐蔽性,其主要方法是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有的通过编制所谓“好项目”在地下操作,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购买那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千万不可参与“黑市交易”。

 

  5.关注、查询媒体报道。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6.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审慎决定。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7.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的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

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十年之久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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