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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日期:2021-05-16 浏览次数:0

  专职办理刑事案件这么多年,最多听到的法律咨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以上就是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信凯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如果您还有其他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其他的问题,请咨询信凯网站专业的律师,我们将会为您解决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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