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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刑事拘留时间计算规定

日期:2019-02-02 浏览次数:0

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计算: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计算公式:30+7=37日。

刑事犯罪是一种比较危险的犯罪行,对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进行刑事拘留,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重大嫌疑犯罪分子和现行犯,公安机关都会采取这种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一般的犯罪者都会刑事拘留一个月,那么刑事拘留的时间是怎么计算的呢?信凯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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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间计算?

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刑事拘留时间规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说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 日”;

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由此可知,刑事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以上是信凯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拘留一个月的相关内容。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是由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以强制的手段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暂时性剥夺。如果超过以上时间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就需要暂时对其释放,望上述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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