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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刑事拘留的主要具体条件有哪些?

日期:2019-03-18 浏览次数:174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如果触犯到刑法都有可能被刑事拘留,这是一种强制措施。从刑事拘留的定义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刑事拘留就是刑事诉讼中的拘留,它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被称为刑事拘留

下面北京海淀信凯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2021年刑事拘留的具体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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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刑事拘留条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注: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刑事拘留条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注:对于何为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以上为北京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2021年刑事拘留需要满足的条件,若对刑事拘留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免费免费拨打律师事务所咨询热线400-800-0816,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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