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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失手杀死丈夫,请律师刑事辩护可免除死刑吗

日期:2019-01-28 浏览次数:73
常言道“冲动是魔鬼”,尤其是在生活中,因为拌嘴引发冲突唤醒心中的魔鬼,一时冲动失手杀人。近日,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孙俊平律师代理一起过激杀人案,当事人经律师刑事辩护后减免死刑。


北京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彭女士与丈夫唐先生在河北省邢台市菜市场卖猪肉,因与旁边卖鱼的小摊贩李某换零钱时开了句玩笑话,被大男人主义的丈夫看到后,认为彭女士卖肉期间与人打情骂俏,觉得自己形象受损,就对彭女士大打出手。
 
两人在厮打期间,唐先生将彭女士按到在地,掐着她的脖子打算弄死彭女士,而此时的彭女士随手摸的了一把刀捅在了彭先生的大腿内侧,结果流血不止,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彭女士一下子慌了,遂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河北省邢台市派出所刑事拘留了彭女士。彭女士的儿子得知父亲去世后,不想再失去母亲,便委托律师刑事辩护为彭女士减刑。
 
【律师介入】
 
彭女士的儿子通过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找到了孙俊平律师,孙俊平律师接到当事人的委托之后,从案发现场的围观者中取证。孙俊平律师了解到唐先生是首先动手打的彭女士,彭女士是在正当防卫时将刀刺向了唐先生;其次,彭女士刺伤唐先生之后自行拨打电话通知110和120救治,足见彭女士并没有伤害唐先生的本意。彭女士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为此,孙俊平律师向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法院请求酌情从轻处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由于彭女士的儿子极力保全自己的母亲,彭女士得到家人们的谅解,故,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法院判彭女士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以案析法】
 
正当防卫导致他人伤亡委托律师刑事辩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正当防卫有无明显超过必要的程度来进行分析。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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