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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日期:2020-04-27 浏览次数:0

企业在经营不善会因为资金亏损而无法持续正常营业,当资金亏损严重企业就有可能申请破产。当法院通过申请,清算小组就会对破产进行清算,从而企业会承担相应的后果。

下面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析关于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破产清算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清算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

(二)债务清偿责任

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

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而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也的确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

本来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的,而由于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

根据公司无法清算的原因,可以将公司无法清算时的清算责任区分为: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和拒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整理的“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法律后果”的相关问题,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后果是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等。

如果您企业因经营问题、资金问题等等导致无法持续营业,需要申请破产的可以委托信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处理。

沙云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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